广西房改文件:桂政发[2009]16号-区政府-《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》
广西壮族自治区
人民政府文件
桂政发[2009]16号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
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自治区农垦局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现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00九年二月十日
泰海政发〔2009〕166 号 区政府关于印发《 区政府关于印发《海陵区重大项目管理 暂行办法》 暂行办法》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区各委、办、局,各园区...
泰海政发〔2009〕166 号 区政府关于印发《 区政府关于印发《海陵区重大项目管理 暂行办法》 暂行办法》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区各委、办、局,各园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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